关于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在结算审核过程中的是否可调整问题
福建省交通工程造价站
2024年12月13日
问:
我司在结算审核过程中遇到,我司按标准流程申请安全生产费用的支取,有完整的申请及审批流程(在施工期间),有相关收据,但未提供发票。结算审核过程中,财政要求补充发票,按财政要求去购买用于安全生产材料的单位开具发票,但由于发票时间未在施工期内,故此项费用结算审核不予计算,请问此行为是否合适。
提问时间:2024-12-10 提问人:柳***
回复:
因咨询函中未附完整材料,根据来函中提供的背景条件,回复如下:
1.项目费用结算审核问题应根据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执行。
2.若涉及合同争议,建议咨询相关民事法务人员,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执行。
答复时间:2024-12-13 答复部门:福建省交通工程造价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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